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3.将人的属性归于上帝的原因在于一切属灵的悟性和启发唯独来自主。因为主是道或神性之理,是照亮所有人的真光(约翰福音1:9);他还说他作为光来到这世上,凡信他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这种光随着由此产生的悟性流入那些承认主为天地之上帝并单单仰望他的人;它不会流入那些接受三位上帝之观念的人,就像从基督徒教会开始被建立以来的情形。如此观念纯粹属世,除了属世之光外,不会被其它光接受;如此观念无法被打开以允许和接受属灵之光。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上帝身上看不到属世以外性质的原因。此外,如果他们看到这些属于人的性质与神圣本质有多么不协调,并且倘若将它们从有关称义的条款中删除,那么在为新教会指定的时日之前——届时将会发生真理的充满和复原——他们就已经完全背离那个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三位上帝敬拜这一基础上的宗教了。
952.启22:15.“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虚谎、行虚谎的人”表那些无视十诫,也不避开十诫中所列举如罪的任何邪恶,因而活在其中的人无一被接进新耶路撒冷。这就是上述经文的一切细节总体上所表示的,因为此处所指的是十诫,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892节)可以看出来,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此处还提到了“犬类”,“犬或狗”表示那些陷入第九诫和第十诫所提到的欲望之人。
“犬或狗”总体上表示那些陷入各种欲望,并沉溺于其中的人,具体表示那些纯以肉体为乐,尤其以吃喝为乐的人,这是他们唯一的快乐。正因如此,在灵界,狗因那些而沉溺于其食欲和味觉,在灵界被称为“肉欲”(corporeal appetites)的人而显现。这等人因心智粗鄙,对属教会的事漠不关心;故经上说他们站在“城外”,也就是说,他们不会被接进主的新教会。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犬或狗”具有同样的含义:
他看守的人是瞎眼的;都是哑巴狗;只知盯着看,躺卧,贪睡,这些狗灵魂麻木,不知饱足。(以赛亚书56:10, 11)
他们好像狗一样狂吠,围城绕行。他们到处游荡,寻找食物,若不得饱,就这样过夜。(诗篇59:6, 14-15)
“犬或狗”表示最卑劣的人(约伯记30:1;撒母耳记上24:14;撒母耳记下9:8;列王纪下8:13),还表示不洁之人;所以在摩西五经,经上说:
娼妓所得的钱,或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命记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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