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3.将人的属性归于上帝的原因在于一切属灵的悟性和启发唯独来自主。因为主是道或神性之理,是照亮所有人的真光(约翰福音1:9);他还说他作为光来到这世上,凡信他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这种光随着由此产生的悟性流入那些承认主为天地之上帝并单单仰望他的人;它不会流入那些接受三位上帝之观念的人,就像从基督徒教会开始被建立以来的情形。如此观念纯粹属世,除了属世之光外,不会被其它光接受;如此观念无法被打开以允许和接受属灵之光。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上帝身上看不到属世以外性质的原因。此外,如果他们看到这些属于人的性质与神圣本质有多么不协调,并且倘若将它们从有关称义的条款中删除,那么在为新教会指定的时日之前——届时将会发生真理的充满和复原——他们就已经完全背离那个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三位上帝敬拜这一基础上的宗教了。
758.启18:3.“因为各族都喝了她邪淫烈怒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表他们颁布恶毒的信条,这些信条都是对圣言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被灌输给凡在受他们统治之国中出生并受教育的人。这些话就表示这一切,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631,632,720,721节);那里有类似的话,无需在此赘述;仅说明耶利米书中也有类似论及巴比伦或巴别的话:
巴比伦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各族喝了她的酒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还有:
巴比伦必令人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快乐,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7,39)
他们所喝并沉醉的“酒”表示他们的信条;至于这些信条何等恶毒,可参看前文(753节)。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恶毒信条:他们照其信条所做的行为通过将主的功与义转录到这些行为、从而转录到自己里面而产生功德;然而,仁的一切和信的一切,或一切良善与真理,皆来自主;凡来自主的,在接受者里面仍旧是主的。因为凡来自主的,皆为神性,这神性永远不可能变成人自己的。神性能在人里面,但不在他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里面,因为人的小我或统我(proprium)无非是恶;因此,人若将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当成自己的,不仅玷污它,还亵渎它。来自主的神性极其敏感地与人的小我或统我隔离,并被提升在它之上,绝不会浸于其中。但由于他们已将主的一切神性转到自己那里,从而据为己有,所以它在降下的时候,就像从系柏油的源泉流出的柏油水。这个信条就是如此,即:称义才是真正的成圣;他们的圣徒本身是神圣的,而事实上,唯有主才是神圣的(启示录15:4)。关于行为中的功德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150-158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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