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3.将人的属性归于上帝的原因在于一切属灵的悟性和启发唯独来自主。因为主是道或神性之理,是照亮所有人的真光(约翰福音1:9);他还说他作为光来到这世上,凡信他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这种光随着由此产生的悟性流入那些承认主为天地之上帝并单单仰望他的人;它不会流入那些接受三位上帝之观念的人,就像从基督徒教会开始被建立以来的情形。如此观念纯粹属世,除了属世之光外,不会被其它光接受;如此观念无法被打开以允许和接受属灵之光。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上帝身上看不到属世以外性质的原因。此外,如果他们看到这些属于人的性质与神圣本质有多么不协调,并且倘若将它们从有关称义的条款中删除,那么在为新教会指定的时日之前——届时将会发生真理的充满和复原——他们就已经完全背离那个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三位上帝敬拜这一基础上的宗教了。
26.“包括刺祂的人”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也会看见。 “刺”耶稣基督只是指摧毁祂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也是下面这句话的意思:
一个兵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翰福音19:34)
“血和水”是指属灵和属世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在其属灵意义和属世意义上的圣言;“扎主的肋旁”是指通过虚假摧毁这两种意义,如犹太人所做的那样。因为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5-17节)。“扎”祂之所以表示通过虚假摧毁圣言,是因为这话论及耶稣基督,祂现在被称为人子,“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此,“刺人子”就是刺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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