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3.将人的属性归于上帝的原因在于一切属灵的悟性和启发唯独来自主。因为主是道或神性之理,是照亮所有人的真光(约翰福音1:9);他还说他作为光来到这世上,凡信他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这种光随着由此产生的悟性流入那些承认主为天地之上帝并单单仰望他的人;它不会流入那些接受三位上帝之观念的人,就像从基督徒教会开始被建立以来的情形。如此观念纯粹属世,除了属世之光外,不会被其它光接受;如此观念无法被打开以允许和接受属灵之光。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上帝身上看不到属世以外性质的原因。此外,如果他们看到这些属于人的性质与神圣本质有多么不协调,并且倘若将它们从有关称义的条款中删除,那么在为新教会指定的时日之前——届时将会发生真理的充满和复原——他们就已经完全背离那个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三位上帝敬拜这一基础上的宗教了。
142.(2)一般来说,圣灵所表示的神性大能和活动是指改造和重生;改造和重生带来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而这些则带来从恶中洁净,使罪得赦,最终还带来救恩。这就是主在那些信祂、调整并使自己适合接受祂,让祂住在自己里面之人中所产生的一系列功效。这一切是凭着神圣真理来成就的,对基督徒来说,则是凭着圣言来成就的;这是让人靠近主,并让主进入人里面的唯一途径。因为如前所述,主是神圣真理本身,凡从祂发出的,皆为神圣真理。但必须明白,神圣真理通过良善起作用,正如信被仁所激发;因为信无非是真理,仁无非是良善。正是凭着通过良善起作用的神圣真理,换句话说,凭着仁所激发的信,人才得以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并根据这些的发展和增长而从恶中洁净;从恶中洁净就是使罪得赦。不过,要逐一解释主的所有这些行动是不可能的,因为每项行动都需要详细分析,既要通过圣言证实,又要理性说明,此处不宜展开论述。因此,读者可参阅本书下面的章节,它们依次论述了仁(392-462节)、信(336-391节)、自由选择(463-508节)、悔改(509-570节)、改造和重生(571-625节)。要知道,主在每个人里面不断实施这些救赎方法,因为它们是通向天堂的阶梯,主渴望拯救每个人。故每个人的得救都是主所关注的目的,意愿目的也会意愿方法。主的到来、救赎和十字架受难都是为了人的救赎(马太福音18:11;路加福音19:10)。由于人的救赎过去是,且永远都是主的目的,故可知,上述行动是居间目的,而救赎则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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