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3.将人的属性归于上帝的原因在于一切属灵的悟性和启发唯独来自主。因为主是道或神性之理,是照亮所有人的真光(约翰福音1:9);他还说他作为光来到这世上,凡信他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这种光随着由此产生的悟性流入那些承认主为天地之上帝并单单仰望他的人;它不会流入那些接受三位上帝之观念的人,就像从基督徒教会开始被建立以来的情形。如此观念纯粹属世,除了属世之光外,不会被其它光接受;如此观念无法被打开以允许和接受属灵之光。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上帝身上看不到属世以外性质的原因。此外,如果他们看到这些属于人的性质与神圣本质有多么不协调,并且倘若将它们从有关称义的条款中删除,那么在为新教会指定的时日之前——届时将会发生真理的充满和复原——他们就已经完全背离那个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三位上帝敬拜这一基础上的宗教了。
131.由此可见,神迹所诱发的信仰不是真正的信仰,而是说服,或二手信仰。因为它里面没有任何理性的东西,更没有任何属灵的东西;事实上,它只是没有一个内在的一个外在。这适用于一个人基于这种说服性信仰或二手信仰所做的一切事,无论他是否承认神,是在家里还是在教会敬拜祂,或是行善。当唯独一个神迹把一个人引向承认、敬拜和虔诚时,他是出于属世人,而不是属灵人行动。因为神迹是通过一种外在途径,而非一种内在途径,因而是从世界,而不是从天堂赋予信仰。主只通过一种内在途径,也就是通过圣言,以及基于圣言的教义和讲道进入人。神迹因关闭这条途径,故如今不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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