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3.将人的属性归于上帝的原因在于一切属灵的悟性和启发唯独来自主。因为主是道或神性之理,是照亮所有人的真光(约翰福音1:9);他还说他作为光来到这世上,凡信他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这种光随着由此产生的悟性流入那些承认主为天地之上帝并单单仰望他的人;它不会流入那些接受三位上帝之观念的人,就像从基督徒教会开始被建立以来的情形。如此观念纯粹属世,除了属世之光外,不会被其它光接受;如此观念无法被打开以允许和接受属灵之光。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上帝身上看不到属世以外性质的原因。此外,如果他们看到这些属于人的性质与神圣本质有多么不协调,并且倘若将它们从有关称义的条款中删除,那么在为新教会指定的时日之前——届时将会发生真理的充满和复原——他们就已经完全背离那个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三位上帝敬拜这一基础上的宗教了。
521.“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了”表示该教义被保存,以备后世所用。如前所述(519:1节),以诺的情况是这样:他将上古教会所感知到的东西转变为教义,这种事在上古教会的时代是不允许的。因为通过感知知道完全不同于通过教义来学习。拥有感知的人不需要通过所制定的教义来学习他们早已知道的东西。例如,人若知道如何有效思考,就无需学习思考的艺术,因为这样他的有效思考能力就会受损,如那些陷入学术尘埃而不能自拔之人的情形。那些基于感知认识良善和真理的人通过一种内在途径从主获得这种直觉。那些基于教义来认识的人则通过一种外在途径,也就是肉体感官获得他们的知识。这种区别就像光与暗之间的区别。此外,属天人的感知永远无法描述,因为它们进入最微小、最具体的细节,并考虑到各种不同的状态和环境。然而,可以预见的是,上古教会的这种感知力将会消亡,此后人类将通过教义来学习何为真理和良善;换句话说,他们要穿越黑暗才能到达光明。所以此处经上说“神将他取去”,也就是说,神保存这教义,以备后世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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