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2

BE62.已看出这些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揭秘启示录 #88

88.“得胜的”表示

88.“得胜的”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并被改造的人。由于写给七个教会的话描述了基督教会中所有能接受新耶路撒冷教义,并照之生活,因而能通过与邪恶和虚假争战被改造之人的状态,所以经上对每个教会都说,“得胜的”,如此处:

对以弗所教会说,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又:

对士每拿教会说,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又:

对别迦摩教会说,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启示录2:17)

又:

对推雅推喇教会说,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又:

对撒狄教会说,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启示录3:5)

又:

对非拉铁非教会说,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又:

对老底嘉教会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在这些地方,“得胜的”都表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从而被改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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