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54.启1:17.“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表示由于主的这种同在,人自己的生命的丧失或剥夺。人自己的生命无法承受主的同在,就是主在自己里面的样子,甚至无法承受祂在其圣言至内层中的样子;因为主的神性之爱完全就像太阳,没有人能承受太阳在自己里面的样子,否则他必被焚毁。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意思:
没有人能见神而活。(出埃及记33:29; 士师记13:22)
情况就是这样,所以主向天上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距离他们就像这个世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原因在于,主在这太阳里面,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尽管如此,主仍缓和并调和祂的神性,好使人能承受祂的同在。这是通过遮盖来实现的。主在圣言中向许多人揭示祂自己时,就是这样做的。事实上,祂通过遮盖与凡敬拜祂的人同在,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遵守我诫命的,我要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又:
祂要在他们里面,他们也要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5:4-5)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约翰一看见处于这种荣耀的主,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又为何三个门徒一看见处于荣耀的主,就沉睡,并有一朵云彩遮盖他们(路加福音9:32,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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