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2

BE62.已看出这些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揭秘启示录 #270

270.“有七角”表

270.“有七角”表示主的全能。圣言经常提到“角”,它在各个地方都表示能力;因此,当论及主时,“角”表示全能。经上之所以提到“七角”,是因为“七”表示一切或所有(AR 10节),因而表示全能。“角”表示能力,当论及主时,表示全能。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阿摩司书:

他们喜爱虚无事,说,我们不是凭自己的力量取了角吗?(阿摩司书6:13)

诗篇:

我对恶人说,不要举角。不要高举你们的角;恶人一切的角,我要砍断;惟有义人的角必被高举。(诗篇75:4, 5, 10)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高举你敌人的角。(耶利米哀歌2:17)

耶利米书:

摩押的角砍断了,他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以西结书:

你们用胁用肩推挤一切虚弱的羊,又用角抵触。(以西结书34:21)

诗篇:

耶和华将祂百姓的角高举。(诗篇148:14)

又:

耶和华万军之神啊,我们力量的荣耀,必高举我们的角。(诗篇89:17)

哈巴谷书:

耶和华神的光辉必如亮光,祂有从祂手中出来的角,那里有祂隐藏的能力。(哈巴谷书3:4)

诗篇:

我的膀臂必坚固大卫,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诗篇89:21, 24)

又:

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我的磐石,是我的角。(诗篇18:2-3; 撒母耳记下22:3)

弥迦书:

锡安的女子啊,起来,因为我必使你的角成为铁,你必打碎许多国民。(弥迦书4:13)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在烈怒中拆毁犹大女子的堡垒,把以色列的角全都砍断。(耶利米哀歌2:2-3)

下面这些角也表示能力:

龙的角。(启示录12:3)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启示录13:1)

妇人所骑朱红色兽的角。(启示录17:3, 7, 12)

公绵羊和公山羊的角。(但以理书8:3, 4-5, 7-12, 21, 25)

从海中上来的兽的角。(但以理书7:3, 7-8, 20-21, 23-24)

打散犹大和以色列的四角。(撒迦利亚书1:18-21)

燔祭坛和香坛的角。(出埃及记27:2; 30:2-3, 10)

燔祭坛和香坛的角表示在教会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另一方面,在阿摩司书中,“伯特利祭坛的角”表示这能力将消亡:

我必察罚以色列的过犯,也必察罚伯特利的祭坛,坛角必被砍下,坠落于地。(阿摩司书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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