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L50.⑷凡“灵”论及主的地方,它都表示祂的神性生命,因而表示主自己。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父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茎必发出一根枝条来,耶和华的灵必住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以赛亚书11:1, 2)
又:
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祂必将公理传给列族。(以赛亚书42:1)
又:
仇敌好像急流的河水冲来,耶和华的灵必向他竖立标杆;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马可福音2:8)
路加福音:
耶稣在灵里欢乐地说。(路加福音10:21)
约翰福音:
耶稣灵里忧愁。(约翰福音13:21)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深深地叹息。(马可福音8:12)
“灵”表示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约翰福音:
神是一个灵。(约翰福音4:24)
以赛亚书:
谁曾指挥耶和华的灵,或作祂的谋士呢?(以赛亚书40:13)
又:
耶和华的灵藉摩西的手引导他们。(以赛亚书63:12, 14)
诗篇:
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逃往哪里去呢?(诗篇139:7)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说,不是倚靠能力,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撒迦利亚书4:6)
以赛亚书:
他们惹怒祂的圣灵,祂就转作他们的仇敌。(以赛亚书63:10; 诗篇106:33, 40)
创世记:
我的灵就不永远责备人,因他也是属肉体的。(创世记6:3)
以赛亚书:
我必不永远相争,因为灵在我面前就要发昏。(以赛亚书57:16)
马太福音:
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马可福音3:28-30; 路加福音12:10)
亵渎圣灵是指亵渎主的神性;干犯人子的话是指通过错误解释圣言的意思而反对圣言的话;因为“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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