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705.肉、血、饼、酒这四样,是指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和属天事物,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可以看出来。在圣言中,“肉”是指属灵和属天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 18)
以西结书:
你们要从四方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就是摆在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你们必吃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你们必在我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我要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肉”和“血”不是指肉和血,而是指对应于它们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否则,这些话,即“他们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他们必在祂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他们要喝地上首领的血,喝血直到醉”,不都是毫无意义和奇怪的词语吗?
很明显,这些话适用于主的圣餐,因为经上提到了大神的筵席,也提到了大祭筵。由于属灵和属天事物只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所以可推知,“肉”是指仁之良善,“血”是指信之真理,在至高意义上,是指在爱之神性良善和智慧之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以下经文中,“血”也指属灵良善: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26:26)
在圣言中,“心”表示爱;因此,“肉心”表示对良善的爱。“肉和血”是指良善和真理,两者都是属灵的,这一点从下文“饼和酒”的含义进一步明显看出来;因为主说,祂的肉是饼,祂的血是从杯中所喝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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