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2

BE62.已看出这些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真实的基督教 #373

VIII.仁爱和信仰

VIII.仁爱和信仰一起在善行中

373.就其心智或心智的品质,也就是说,其根本性质而言,整个人就在从他发出的一切作为或行为中。心智是指他的爱之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这些形成他的性质,或总体上他的生命。如果我们以这种方式看待作为或行为,那么它们就像人的镜子。这一点可通过对比牲畜和野兽来说明。在其一切行为上,牲畜就是牲畜,野兽就是野兽。狼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是狼,老虎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是老虎,狐狸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是狐狸,狮子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是狮子;这同样适用于绵羊和小山羊。人也是如此;但他的性质取决于他内在人的品质。如果他在内在人上就像一只狼或狐狸,那么他所做的一切从内在都像狼或狐狸一样;而另一方面,如果他像绵羊或羔羊,情况则相反。人的内在品质体现在他所做的一切事上,或他的一切作为中,这一点在外在人中并不明显,因为外在人围绕内在人呈现出各种形式,或取得表象,尽管内在人或内在品质就隐藏在它里面。主说:

善人从心中的善库里拿出善来;恶人从心中的恶库里拿出恶来。(路加福音6:45)

又说:

每一种树木凭它自己的果子就可以认出来;人不是从荆棘上摘无花果,也不是从蒺藜里摘葡萄。(路加福音6:44)

内在人的性质就在从人发出的一切作为或行为中,这一点在他死后会变得显而易见,因为那时,他作为内在人,不再作为外在人活着。当主、仁爱和信仰住在人的内在人里面时,良善就在他里面,从他发出的一切作为或行为都是良善。这一点将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1)仁爱就是意愿良善,善行就是出于意愿良善而行善。

(2)仁爱和信仰只是短暂的心理抽象概念,或是转瞬即逝的,只存在于脑海中,除非当有可能时,它们在作为或行为中实现,或以作为来表达,并共存于其中

(3)唯独仁爱不产生善行,唯独信仰更不产生善行;而是仁爱和信仰一起产生善行。

现逐一考虑这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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