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92.⑹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通过这两种官能实现。与主的结合和重生是一回事,因为只要与主结合,任何人都会重生。因此,前面论及重生的一切话都可以论及结合,此处论及结合的话也可以论及重生。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既有主与人的结合,也有人与主的相互结合: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单凭理性,谁都能看出,心智或灵的结合是不存在的,除非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相互性就是那进行结合的东西。如果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反过来却没有被爱,那么一个靠近,另一个就后退;但如果反过来他也被爱,那么一个靠近,另一个也靠近,结合就产生了。此外,爱愿意被爱;这是它的内在本能。爱反过来被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充满快乐。由此可见,当主爱人,反过来却不被人爱时,主靠近,人后退。因此,主不断想要接近人,并进入他,而人却后退并离开。地狱里的人都是这个样子,而天堂里的人却有一种相互结合。
主为了拯救人而想要与他结合,所以就规定,人里面要有某种相互的东西。人里面的这种相互性就是以下表象:他出于自由所意愿和实行的良善,出于意愿照理性所思想和谈论的真理看似源于他自己;并且他意愿中的这良善和理解力中的这真理看似他自己的。在人看来,它们甚至来自他自己,仿佛完全属于他,就好像它们就是他的,没有任何区别。留意一下,看看是否有人有与之相反的任何感觉。关于这种貌似来自自己的表象,可参看前文(74-87节);关于归给人作为人自己的(78-81节)。唯一区别在于,人要承认他不是凭自己,而是靠着主实行良善、思想真理;因此,他所实行的良善和所思想的真理不是他的。出于意愿中的某种爱、仅仅由于这是真理而如此思考,会带来结合;因为这样人就转向主,主也转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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