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284.人的理解力既能接受良善和邪恶,也能接受真理和虚假,而他的意愿本身却不能。这意愿必须要么处于邪恶,要么处于良善,不可能处于这两者,因为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他的生命之爱就在那里。然而,在理解力里面,良善和邪恶就像内在之物和外在之物那样保持分离;所以人能内在处于邪恶,外在处于良善。但在他改造期间,良善和邪恶会相遇,然后冲突和争战就会产生。这种争战若严厉,就被称为试探,若不严厉,则像葡萄酒或啤酒的发酵那样发生。那时,如果良善得胜,邪恶及其虚假就被移至边缘,如同渣滓沉到瓶底;良善就像发酵后的精制葡萄酒,或清澈的啤酒。但如果邪恶得胜,良善及其真理就被移至边缘,变得浑浊和昏暗,如同半发酵的葡萄酒或啤酒。这个过程被比作发酵,是因为在圣言中,“酵或发酵”表示邪恶的虚假(如何西阿书7:4; 路加福音12:1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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