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2

BE62.已看出这些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圣治 #276

276.但当对邻之爱

276.但当对邻之爱变为自我之爱,并且这爱逐渐增长时,人性的爱就变成动物的爱,人从一个人变成一个动物;唯一区别在于,他能思想他的肉体所感觉到的东西,并理性区分事物,能接受教导,成为一个文明道德的人,最终成为一个属灵人。因为如前所述(275节),人拥有一个属灵性质;这种性质把他与低级动物区分开来,因为他凭此能知道何为文明层面的邪恶和良善,也能知道何为道德层面的邪恶和良善,甚至若愿意,还能知道何为属灵层面的邪恶和良善。当对邻之爱变为自我之爱时,人就无法再生在知识和聪明之光中,而是生在无知的黑暗里,因为他生在被称为肉体-感官层的生命最低层;他由此能通过教导被引入属世心智的内层,并且始终伴随着属灵层。后面我们会看到,为何人生在被称为肉体-感官层的生命最低层,从而陷入无知的黑暗。

谁都能看出,对邻之爱和自我之爱是对立的爱。因为对邻之爱想向每个人行善,而自我之爱想让每个人唯独向它行善。对邻之爱想服务每个人,而自我之爱想让每个人服务它。对邻之爱视所有人为它的家人或兄弟和朋友,而自我之爱视所有人为它的仆人;视那些不服务它的人为仇敌。简言之,它只关注自己,几乎不把其他人当人看;在心里把他们看得不如它的马和狗。它因把他们看得一文不值,所以也不在乎向他们行恶;这就是仇恨和报复、通奸和淫乱、偷盗和欺诈、说谎和诽谤、暴行和残忍,以及其它类似邪恶的根源。这些就是人自出生起就倾向的邪恶。为了救赎的目的,它们也是被允许的;对此,我需要按以下顺序来解释:

⑴每个人都沉浸于邪恶,为了得以改造,他必须被引离邪恶。

⑵邪恶若不显露,就无法被移走。

⑶邪恶在被移走的程度内得以赦免。

⑷所以允许邪恶是为了救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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