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2

BE62.已看出这些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圣治 #226

226.⑵如果一个人

226.⑵如果一个人后来远离这些属灵事物,并转向对立面,他就会亵渎圣物。对圣物的亵渎有很多种,我将在下面的章节论述它们;但这种是最糟糕的,因这种亵渎者死后不再是人。诚然,他们活着,但不断陷入荒诞的幻觉,觉得自己似乎正在高空飞翔;当他们停在那里时,便玩弄被他们视为真实事物的幻想。他们因不再是人,故不能称为“他或她”,只能称为“它”。事实上,当他们暴露于天堂之光下时,看上去就像骷髅,有的像骨头颜色的骷髅,有的像火一般的骷髅,有的则像烧焦的骷髅。世人不知道这种亵渎者死后会变成这个样,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他们不明白其中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当一个人一开始承认神性事物,也相信它们,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时,他就把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了一起;当这些东西被混在一起时,它们无法分离,除非整个都毁坏。要澄清这一点,需按以下顺序阐明这几个要点:

①凡一个人出于自己的意愿所思、所言、所行的,无论是善是恶,都会成为他的一部分,并保持不变。

②但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作出预见和安排,以便邪恶是单独的,良善也是单独的,因而两者可以分离。

③然而,如果人一开始承认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后来却倒退并否认它们,那么这一点就无法实现。

④然后,他将良善与邪恶完全混在一起,以致它们无法分离。

⑤由于良善与邪恶必须在每个人里面分离,但在这样的人里面无法分离,所以他在真正为人本性的一切事物上都被毁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