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133.然而,神迹对善人和恶人的影响是不同的。善人并不渴望神迹,但他们相信圣言中所记载的神迹。他们若听说有关神迹的任何事,也只是作为强化其信仰的无足轻重的论据来思想它,因为他们从圣言,因而从主思考,而不是从神迹思考。恶人则不然。他们确实能被神迹驱使和强迫去信仰,甚至敬拜和虔诚,只是持续的时间很短;因为他们的邪恶还被压抑在里面;他们的恶欲和由此而来的快乐不断作用于他们外在的敬拜和虔诚。为了从这种禁锢中挣脱出来,这些人反思神迹,最终称之为一个把戏,一个诡计,或自然事件,从而回到他们的邪恶。人若敬拜之后又回到邪恶,就会亵渎敬拜的良善和真理;亵渎圣物的人死后的命运是最糟糕的。主在马太福音(12:43-45)中的话说的就是这些人,即:他们末后的境况比先前更不好。此外,如果神迹的发生真的有助于那些不相信圣言中的神迹之人,那么它们必在这些人能看得见的地方不断发生。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如今神迹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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