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2

BE62.已看出这些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圣治 #13

13.我有时会说,爱

13.我有时会说,爱构成人的生命;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原因里面,爱与智慧分离,或良善与真理分离;因为如此分离的爱,或如此分离的良善,不是真实事物。因此,构成人的至内在生命,就是来自主的生命的爱,是在一起的爱与智慧。此外,就接受者而言,构成人生命的爱,不是在原因而是在结果里面分离的。因为爱离开它的品质是无法理解的,其品质就是智慧。这种品质或智慧只能来自它的存在,也就是爱;这就是为何爱与智慧是一体。良善与真理也一样。由于真理来自良善,如同智慧来自爱,故合在一起的两者被称为爱或良善。在其形式中的爱实际上是智慧,在其形式中的良善实际上是真理,形式是品质的源头,且是唯一源头。由此明显可知,良善若不与其真理结合,根本不是实际的良善;真理若不与其良善结合,根本不是实际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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