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2

BE62.已看出这些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圣治 #124

124.对此,我补充

124.对此,我补充两个天使智慧的奥秘,由此可以看出何为圣治。第一,主决不单独作用于人里面的任何细节,除非祂同时作用于一切事物;第二,主同时从中心和边界起作用。主之所以决不单独作用于人里面的任何细节,除非祂同时作用于一切事物,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被如此联系在一起,并通过这种联系而处于这样一种形式中,以致它们不是作为许多,而作为一个行动。众所周知,就身体而言,人就处于这样一种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处于这样一种形式。人类心智也处于这种形式,并拥有这种包括一切的联系,因为人类心智是属灵人,实际上就是人。这就是为何人的灵,也就是他身体里面的心智,拥有一个完整的人形;因此,人死后和在世上一样是一个人;唯一区别在于,他脱去了在世上形成他身体的覆盖物。

既然人类形式具有这种性质,即:所有部分构成一个行如一体的总的整体,那么可推知,若不经其余部分的同意,一个部分无法离其本位,在状态上发生改变;因为如果一个部分离其本位,在状态上发生改变,那么行如一体的这个形式必受损。这清楚表明,若不同时作用于所有事物,主决不作用于任何细节。主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整个天使天堂,因为整个天使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祂也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每位天使,因为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祂还以这种方式作用于每个人,主要作用于他心智的所有事物,并通过这些事物作用于他身体的所有事物。因为人的心智就是他的灵,并照着它与主结合的程度而为一位天使,而他的身体只是顺服它的一个工具。

然而,要清楚明白的是,主也单独且最精心,同时通过他形式的所有事物而作用于人的每个细节。然而,除非与整个形式和谐一致,否则祂不会改变任何部分或任何细节的状态。对此,下文有详述,那里将说明:主的圣治是普遍的,因为它涉及细节;它涉及细节,因为它是普遍的。

主之所以同时从中心和边界起作用,是因为这是整体及其一切细节能保持联系的唯一方式。居间事物相继依赖于中心,直到边界,它们都一起聚集于边界;如《圣爱与圣智》第三部分所解释的,在边界有一个来自最初的一切事物的同时聚集。这就是为何永恒之主,或耶和华来到世界,在那里披上并取得最外在形式上的人性,以便同时存在于最初和最末的事物中,因而从最初事物通过最末事物来掌管整个世界。这使祂能在其圣治的律法,也就是其神性智慧的律法之下拯救那些祂所能拯救的人。这涉及基督教界所承认的以下事实:如果主不降世,没有人能够得救(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35节)。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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