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101.然而,许多人,尤其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不知道当他们陷入邪恶时,便已身陷地狱。他们甚至不知道何为邪恶,因为他们根本不思想邪恶,声称自己不在律法的约束之下,所以律法不定他们的罪;还声称,他们不能将任何东西归于自己的救恩,故不能凭自己除去任何邪恶,也不能凭自己行任何良善。他们就是那些不思想自己里面的邪恶,不断陷入邪恶的人。主在马太福音(25:32-33, 41-46)中所提到的山羊就表示这些人,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61-68节);论到他们,经上说: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人们若不思想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不检查自己,然后停止作恶,最终必然不知道何为邪恶,也必然由于它所带来的快乐而喜爱它。这是因为凡不知道何为邪恶的人都喜爱邪恶,凡疏于思想邪恶的人都不断陷入它。他就像瞎子一样看不见它,因为思维看到良善和邪恶,正如眼睛看到美丽的东西和丑陋的东西。凡如此思想并意愿邪恶,以至于认为邪恶不会出现在神面前,或即便出现,也会得到宽恕的人,就陷入邪恶,这实际上就是认为自己没有邪恶。这些人即便不去行恶,那也不是因为这些恶是反对神的罪,而是因为他们害怕法律,或名声丧失。他们仍在灵里作恶,因为正是人的灵在思想和意愿。因此,在世上,凡一个人在灵里所思想的,他离世后成为灵人时,就会行出来。
在每个人死后所进入的灵界,没有人会问你的信仰是什么,或你的教义是什么,只是问你的生活是什么,也就是说,你是这种人还是那种人。因为他们知道,一个人的生活如何,他的信仰就如何,甚至他的教义就如何;因为生活为自己构建教义,也为自己构建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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