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2

BE62.已看出这些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圣爱与圣智 #427

427.(22)仁和

427.(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天堂是照着两种爱来划分的,即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属天之爱是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两种爱的区别在于:属天之爱是对良善的爱,而属灵之爱是对真理的爱;因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出于对良善的爱履行功用,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履行功用。属天之爱的婚姻是与智慧(的婚姻),属灵之爱的婚姻是与聪明(的婚姻);因为出于良善而行良善是智慧的标志,出于真理而行良善是聪明的标志。因此,属天之爱行良善,属灵之爱行真理。

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只能以这种方式来描述: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拥有刻在生命上,而不是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不谈论神性真理,而是实践它们。而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拥有刻在记忆里的智慧,因此他们既谈论神性真理,也出于存于记忆的原则实践它们。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因拥有刻在生命上的智慧,故能立刻发觉他们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的;当被问及它是不是真的时,他们只回答是或不是。他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马太福音5:37)

此外,他们因具有这种性质,故不愿听关于信的任何事,说:“信是什么?不就是智慧吗?仁又是什么?不就是实践吗?”当被告知信就是相信不理解的东西时,他们会转身离去,说:“这家伙疯了。”

他们就是那些生活在第三层天堂的人,是最有智慧的。那些在世上通过远离地狱般的邪恶,唯独敬拜主而将所听来的神性真理直接运用于生活的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因处于纯真的状态,所以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一样。由于他们从不谈论智慧之真理,言语中也没有丝毫骄傲自负的东西,所以他们看上去也很简单。然而,当听见有人说话时,他们从语气就能察觉出此人爱的全部性质,从言语察觉出他聪明的全部性质。具有这种性质的人是那些拥有来自主的爱与智慧的婚姻之人,他们与前面所提到的天国的心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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