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1.简要分析:谁不知道上帝是慈悲和宽容本身,因为他是爱本身,是善本身,而这些是他的存有或本质?慈悲本身或善本身能向一个人发怒,成为他的敌人,转身远离他,还决意使他受咒诅,还保持着同样的神性本质或者仍然是上帝,谁看不出这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呢?这类行为几乎不能归于一个正直的人,只能归于恶人;不能归于天上的使者,只能归给地狱的使者;因此将它们归于上帝是极其恶毒的。然而,从早期直至今时,诸多教父、信经和教会的宣告都证明这类行为被归于上帝。还有,从已确定的原则推至派生的事物,或者说从原因到结果,就好像从一个头延伸身体各部分,一些必然的推论接踵而来;例如,他希望得到和解,并因着对儿子的爱和他儿子的中保来和解;需要通过看到儿子的受难而得安慰,从而重归于怜悯;他将他儿子的公义归算给不义之人,这些人仅凭信就可以得到;他因此使他们从敌人变成朋友,从愤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这些也不过是世人的观念而已,在本书最后的分析中将可以看到。
458.这清楚表明爱主与爱邻之间结合的性质和起源;神对人类的爱流入进来,而人对它的接受及其合作却是对邻之爱。总之,结合是照着主的这番话实现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还有: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我们要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1,22,23)
主所有的诫命都关系到爱邻,总之,它们就是不向邻行恶,而是向他行善。凡这样做的人就是爱神,神也爱他们,这和主的这些话是一致的。因为这就是这两种爱的结合,所以约翰说:
遵守耶稣基督诫命的,就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他里面。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怎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呢?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约翰一书3:24;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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