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1

BE61.简要分析:

BE61.简要分析:谁不知道上帝是慈悲和宽容本身,因为他是爱本身,是善本身,而这些是他的存有或本质?慈悲本身或善本身能向一个人发怒,成为他的敌人,转身远离他,还决意使他受咒诅,还保持着同样的神性本质或者仍然是上帝,谁看不出这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呢?这类行为几乎不能归于一个正直的人,只能归于恶人;不能归于天上的使者,只能归给地狱的使者;因此将它们归于上帝是极其恶毒的。然而,从早期直至今时,诸多教父、信经和教会的宣告都证明这类行为被归于上帝。还有,从已确定的原则推至派生的事物,或者说从原因到结果,就好像从一个头延伸身体各部分,一些必然的推论接踵而来;例如,他希望得到和解,并因着对儿子的爱和他儿子的中保来和解;需要通过看到儿子的受难而得安慰,从而重归于怜悯;他将他儿子的公义归算给不义之人,这些人仅凭信就可以得到;他因此使他们从敌人变成朋友,从愤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这些也不过是世人的观念而已,在本书最后的分析中将可以看到。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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