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Faith41.为叫人们看清与仁分离的信是何性质,未与仁分离的信又是何性质,我将传达我从一位天堂天使那里听来的信息。他说,他曾与许多新教教徒交谈过,并获知他们的信是何性质;他讲述了他与一个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和一个处于未如此分离之信的人的谈话,以及他从两人那里听来的东西。他说,他向他们提问,他们作了回答。由于这些谈话可以阐明这个主题,所以我在此呈上它们。
Faith12.如果有人在自己里面思想,或对别人说:“谁能拥有对真理的内在承认,也就是信仰呢?我是不能”,我会告诉他如何能拥有它,即:避恶如罪,转向主,你就会拥有你想要的那种内在承认。凡避恶如罪的人都在主里面(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18–31节);这种人热爱并看见真理(Life32–41节);他拥有信仰(Life42–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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