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Faith27.但这一切知识,无论其数量和性质如何,无非是仁之信能从中得以形成的材料库;这信无法形成,除非人避恶如罪。如果他避恶如罪,这些知识就会变成含有属灵生命在里面的信之知识;但如果他不避恶如罪,那么这些知识无非是知识,不会变成含有任何属灵生命在里面的信之知识。
Faith7.主之所以在福音书和启示录谈论信,是因为犹太人不相信祂是众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这事是真的;凡不信真理的地方,就会谈论信。然而,拥有对主的信仰和相信是一回事,拥有对其他某个人的信仰和相信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解释这种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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