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揭秘启示录 #73

73.启2:1.“你

73.启2:1.“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表示写给并涉及那些主要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良善的人。前面说明(AR 66节),“七个教会”不是指七个教会,而是指整体上的教会,该教会本身为一,但照着接受程度而各不相同;这些多样性好比构成一体的全身各种肢体和器官,或好比王冠上的各种珠宝;这就是为何在接下来的内容中,经上用“七个教会”来描述整个新教会及其多样性。“以弗所教会”是指教会中那些主要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良善的人,这一点从当在灵义上来理解时,写给该教会的内容清楚看出来。这是写给该教会的“天使”的,因为一位天使是指一个对应于由这些人组成的教会的天使社群,如前所述(AR 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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