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揭秘启示录 #666

666.“因为独有你

666.“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祂是圣言,真理和启示。关于唯独主是神圣的(参看173节);被称为“圣”的,正是神性真理(173,580节);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而主就是神性真理,还由于神性真理进行属灵地启示,它就是天上的光,不过是从主来的,故“因为独有你是圣的”就表示主是圣言,真理和启示。由于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进行属灵地启示,所以才说圣言是由耶和华通过圣灵口述的,并且圣灵启示、教导人;但是,谁不知道神是全在,神圣事物从祂发出,不知道祂在哪里被接受,祂就在哪里启示人?谁不能由此得出结论:圣灵并非凭自己而成为一位神,有别于耶和华或主,如同一个位格有别于另一个位格?事实上,圣灵就是耶和华或主自己。凡承认神性全在的,也会承认这一点。在圣言中,“圣灵”是指主的神性生命,因而是指祂自己;具体是指祂的智慧生命,也就是所谓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0-53节)一书,那里通过圣言说明了这一点。主就是圣言(参看约翰福音1:1,14);祂是真理(约翰福音14:6);祂是光,因而是启示(约翰福音1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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