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揭秘启示录 #41

41.“就是给以弗所

41.“就是给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表示具体地照着各人的接受状态。在下文我们会看到,在灵义上,这七个名字表示对主及其教会的接受的所有状态;因为当约翰接受这个命令时,他处于一种属灵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凡按名提到的事物,无不表示某种事物或状态。因此,约翰所写的这些内容不是寄给那些地方的任何教会,而是告知那些教会的天使,他们是指那些乐意接受的人。整部圣言中的所有人名和地名都是指属灵事物,这一点在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许多地方已经说明;如那本书说明了“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是什么意思,以及“以色列”和他十二个儿子的名字是什么意思,迦南地的各个地方和那地邻近地区的地方是什么意思,“埃及”、“亚兰或叙利亚”、“亚述”和其它地方又是什么意思。这七个名字也是如此。但对一个想停留于字义的人来说,就让他停留在其中吧,因为字义带来结合;只要让他知道,天使通过这些名字感知到的是教会的事物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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