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最后的审判 #49

49.在圣言中,四个

49.在圣言中,四个方位被称为“四风”,聚集被称为“从四风招聚而来”,如马太福音中论述最后审判的地方所说的: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别处:

万族都要聚集在人子面前;祂要把他们彼此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马太福音25:31, 32)

这表示那时主要将那些处于真理,同时处于良善的人与那些处于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分开;因为就圣言的灵义而言,“右”表示良善,“左”表示真理,“绵羊”和“山羊”所表相同。审判只临到这些人身上;未处于真理的恶人早就在地狱中了;因为所有从心里否认神性的存在,弃绝对教会真理的一切信仰之人死后,因而在审判之前就被扔进地狱。过去的“先前的天”由那些处于真理,但未处于良善的人构成,“新天”由那些处于真理,同时处于良善的人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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