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真实的基督教 #572

572.人若不重生,

572.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这是主在约翰福音里的教导,经文如下:
耶稣对尼哥底母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又,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3:3, 5, 6)
“神的国”表天堂和教会,因为教会是神在地上的国。其它经文提到的“神的国”也是这个意思(如在马太11:11; 12:25; 21:43;路加4:43;6:20;8:1,10;9:11,60,62;17:21等等)。“从水和圣灵生的”表从信之真理和照之的生活生的。“水”表真理 (参看《揭秘启示录》 50, 614, 615, 685, 932节)。“灵”表照神性真理生活,这从主在约翰福音(6:63)中的话明显可知。“实实在在”或“阿们阿们”,表这就是真理。主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及这个词,是因为祂就是真理本身。祂自己也被称为“阿们”(启示录3:14)。在圣言中,那些已重生的人被称为“神的儿子”、“从神生的”;重生被描述为“新心和新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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