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真实的基督教 #414

414.国家相对社群

414.国家相对社群更是邻舍,因为国家由众多社群组成,因而对国家的爱更广更高。而且,爱国就是爱人民的福祉。国家是邻舍,还因为它就象父母;是生他养他保护他,并继续养育和保护他,使他免受伤害的父母。人应当根据国家需要,出于爱国而向国家行善。其中有些需要是属世的,有些需要是属灵的。属世的需要涉及世俗的生活和秩序;属灵的需要涉及属灵的生活和秩序。
当爱国胜己,而不是如己,这是刻在人心里的一条律法。每个正义之人都赞成的众所周知的信条由此而来:即倘若国家遭受敌人毁灭或其它危险的威胁,为保卫国家而牺牲是一种高尚行为,一个士兵应以为国流血为荣。人们这么说是因为,当深爱自己的国家。应当知道,那些深爱自己的祖国,并出于善愿而向国家行善之人,死后都热爱主的国,因为那时,主的国就是他们的国家;凡爱主之国的,都爱主,因为主是其国度的全部中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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