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311.在属天意义上,“杀人”是指贸然向主发怒,憎恨祂,渴望抹去祂的名。论到这些人,可以说他们把主钉在十字架上,如果主像以前一样再次降世,他们真的会像犹太人那样如此行。这就是下面这些话的意思: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杀过的。(启示录5:6; 13:8)又:主钉十字架。(启示录11:8; 希伯来书6:6; 加拉太书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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