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真实的基督教 #295

295.这条诫命的属

295.这条诫命的属天意义是,主耶和华是无限、无穷和永恒的;祂是全能、全知和全在;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昔在、今在和永在的;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因此,祂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一切事物都来自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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