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真实的基督教 #271

271.经上预言,在

271.经上预言,在当今教会结束时,黑暗将再次出现,因为当今教会不知道主是天地之神,并将信与仁分离。因此,为了防止对圣言的真正理解灭亡,教会也因此灭亡,主乐意在这个时候揭示圣言的灵义或属灵意义,并表明,圣言在属灵意义上,并从属灵意义而在属世意义上包含无数事物;通过这些事物,几乎熄灭的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可以恢复。在当今教会结束时,真理之光几乎会熄灭,这一点在启示录中的许多地方都预言了。这也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荣耀,有能力,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29, 30)
此处“日头”是指在爱方面的主;“月亮”是指在信方面的主;“众星”是指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方面的主;“人子”是指在圣言方面的主;“云”是指圣言的字义;“荣耀”是指圣言的灵义,它通过字义发光;“能力”是指圣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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