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真实的基督教 #191

191.然而,这一切

191.然而,这一切经文不会让属世人确信,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其中既有神性智慧,也有神性生命;因为他从圣言的风格来看待圣言,在其中看不到这些事物。然而,圣言的风格是神性风格本身,其它任何风格都无法与之相比,无论它看起来多么崇高和卓越。圣言的风格是这样:在每一句话,每一个词,甚至有些地方在每一个字母里面都有一种神圣性;因此,圣言将人与主相结合,并打开天堂。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圣言本质上就是这两者;由于如刚才所说的,圣言将人与主相结合,并打开天堂,所以它用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充满人:用爱之良善充满他的意愿,用智慧之真理充满他的理解力;人就这样通过圣言获得生命。但必须清楚理解的是,只有那些为了从圣言中,如同从其源头中汲取神性真理,同时为了将从中汲取的真理应用于生活而阅读圣言的人才能从圣言获得生命;而对那些仅仅为了获得世俗的荣誉和财富而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情况正好相反(参看马太福音16:26; 马可福音8:36; 路加福音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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