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圣治 #69

69.另一方面,不允

69.另一方面,不允许自己被引入并分配到天堂的人,会在地狱预备自己的地方。因为人凭自己不断倾向地狱的最深处,但不断被主拉回来。无法拉回来的人,就在那里预备一个地方;一离开这个世界,他就被分配到那地方。地狱里的这个地方与天堂里的某个地方是对立的,因为地狱与天堂直接对立。因此,正如天使-人照着他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在天堂分到自己的地方,魔鬼-人照着他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而在地狱分到自己的地方。因为这两个对立面彼此相对,按着相似的排列而保持联系。这就是圣治对地狱的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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