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圣治 #66

66.这一切能使我们

66.这一切能使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明白可被称为天使般的一个奥秘,即:对良善,同时对真理的每种情感,就其形式而言,都是一个人。事实上,凡从主发出之物,因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都是对良善的一种情感,并因来自祂的神性智慧,所以也都是对真理的一种情感。从主发出的对真理的情感作为对真理的一种感知和随之的思维而出现在天使和世人里面,因为人们会注意到感知和思维,很少注意到它们所来自的情感,尽管它们与对真理的情感作为一体从主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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