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圣治 #336

336.至于圣治作用

336.至于圣治作用于手段,并通过这些手段形成并完善人所用的方法,它们同样数量无限,种类无限。它们与神性智慧出于神性之爱拯救人的运作一样多,因而与圣治照着前面所论述的其律法的运作一样多。我在前面(参看164, 180, 296节)已经说明这些方法何等秘密,它们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的运作方法那样深深隐藏;人对这些方法知道得如此之少,以至于几乎等于一无所知;如眼睛如何看见,耳朵如何听见,鼻子如何闻见,舌头如何品尝,皮肤如何感觉,胃如何消化,肠系膜如何产生乳糜,肝脏如何作用于血液;胰腺和脾脏如何净化血液,肾脏如何把它与不洁的体液分离,心脏如何把它收进来并输送出去,肺脏如何净化它;大脑如何提炼血液,并赋予它新生命;此外还有无数其它过程;它们都是秘密,我们的科学几乎无法探测到这些领域。我们知道它的律法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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