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圣治 #316

316.人自己的谨慎

316.人自己的谨慎会使人确信并证实,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人,就在人里面,因为人自己的谨慎就是他那从作为其情绪自我的自我之爱流出的认知自我;自我只会把一切都变成它自己的,因为它无法被提升越过这一点。凡被主的圣治引领的人都被提升在自我之上,然后看见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他们甚至看见,凡在人里面来自主之物都是主的,从来不是人的。人若相信别的,就像一个人占有主人托他保管的财物,声称是自己的,或说据为己有;他不是一个管家,而是一个小偷。由于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所以他也把这些良善沉浸于他的邪恶;它们由此被毁,就像珍珠被扔进粪堆,或酸性溶液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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