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圣治 #306

306.从此处所给出

306.从此处所给出的关于天堂和地狱的观念可以看出人的心智是何性质,因为如前所述(296, 299节),人的心智或灵要么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要么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也就是说,它的内层仅仅是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被划分为属和种,正如天堂被划分为大大小小的社群,并被如此结合以至于行如一体;主按着掌管天堂和地狱的方式来掌管情感和思维。人要么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要么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地狱,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51-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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