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圣治 #282

282.主能医治每个

282.主能医治每个人的理解力,使他思想良善,不思想邪恶。祂能通过各种恐惧、神迹、与死人交谈、异象和梦如此行。然而,只医治理解力仅仅是从外在医治人;因为理解力及其思维是人生命的外在,而意愿及其情感是他生命的内在。因此,只医治理解力就像治标,或说保守医治;而深层的恶性由此被封闭在里面,完全被阻止出去;它将首先摧毁近处的部位,然后摧毁远处的部位,直到整体都死亡。必须得到医治的,是意愿本身;但这种医治不是通过理解力流入意愿实现的,因为那是不可能的;而是通过理解力的教导和告诫实现的。如果唯独理解力得到医治,那么人就会变得像沐浴在香料和玫瑰花中的死尸。这些香料很快就会从死尸吸取如此恶臭的气味,以至于臭不可闻。如果意愿的邪恶之爱被封闭在里面,理解力中的天堂真理就会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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