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圣治 #26

26.主通过存在于地

26.主通过存在于地狱里的人当中的邪恶与虚假的结合提供这些功用。因为主的国不仅覆盖天堂,还覆盖地狱,是功用的国度。主的圣治规定,该国度中没有不履行功用,或作为功用的任何人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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