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圣治 #242

242.②他们的长子

242.②他们的长子该隐杀死了他的兄弟亚伯,神当时没有向他发话阻止,仅在事后诅咒他。由于亚当和他的妻子表示上古教会,如前所述,所以他们头两个儿子,即该隐和亚伯,表示上古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就是爱和智慧,或仁和信。“亚伯”表示爱和仁,“该隐”表示智慧或信,严格来说,表示与爱分离的智慧,或与仁分离的信。当信被如此分离时,智慧不仅倾向于弃绝爱和仁,还倾向于摧毁它们,从而杀死自己的兄弟。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这就是与仁分离之信所做的事,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对该隐的诅咒涉及那些将信与仁分离,或将智慧与爱分离的人死后所进入的属灵状态。然而,为防止智慧或信灭亡,耶和华在该隐身上立了一个记号,免得有人杀他(
创世记4:15)。这是因为爱离了智慧无法存在,或仁离了信无法存在。这些事的含义和从知识树吃东西的含义非常相似;这就是为何经上在描述了亚当和他的妻子之后,接着就描述了这些事。此外,那些将信与仁分离的人被包裹在自己的聪明中;而那些由于仁而拥有信的人从主拥有聪明的恩赐,从而处于圣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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