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圣治 #229

229.⑶亵渎圣物的

229.⑶亵渎圣物的种类有很多,但这种是最糟糕的。从最一般意义上讲,亵渎是指各种不敬;因此,亵渎者是指所有从心里否认神,圣言的神圣和由此而来的本质上为神圣事物的教会属灵事物,还不虔诚地谈论它们的不敬之人。我们在此论述的不是这类亵渎者,而是那些宣称信神,明确肯定圣言的神圣并承认教会的属灵事物之人;然而,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只是口头上这样说。这些人之所以犯亵渎罪,是因为来自圣言的某种神圣之物在他们里面并在他们当中,他们亵渎的,正是在他们里面,并构成他们的理解力和意愿的一部分的这某种神圣之物。但否认神性和神性事物的不敬之人里面没有能被亵渎的神圣之物。他们的确是亵渎者,但本身不是亵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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