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圣治 #21

21.⑼主的圣治使邪

21.⑼主的圣治使邪恶和虚假服务于平衡、对照和洁净,从而服务于其他人里面良善和真理的结合。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主的圣治不断运作,好把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相结合,因为这种结合就是教会,也是天堂。该结合存在于主和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里面。正是由于这种结合,天堂被称为一个婚姻,教会也是;故在圣言中,神的国被比作一个婚姻。正是由于这种结合,安息日在以色列教会成为敬拜的至圣日,因为安息日表示这种结合。也正因如此,在圣言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都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一书(80-90节)。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来自主与教会的婚姻,这反过来又来自主里面的爱与智慧的婚姻;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由此可见,将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相结合,是圣治恒定不变的目标,因为人就是这样与主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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