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209.值得注意的是,当天堂向这种人打开,他们被告知,他们是疯狂的,并且这种疯狂也通过流注和光照而清楚显明给他们的感知时,他们却感觉受到了侮辱,并向自己关闭天堂,注视地面,而地面之下就是地狱。这种情形就发生在灵界那些尚在地狱之外,但具有这种性质的人身上。这表明那些认为“我要是看见天堂,听见天使与我交谈,就会承认”的人犯了何等错误。他们的理解力可能会承认;然而,如果他们的意愿不承认,或不同意,他们自己就不会承认。因为意愿的爱将凡它想要的都吹入理解力,反过来不行。事实上,爱会摧毁理解力中凡不是来自它自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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