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5

Life15.一个不

Life15.一个不属灵的人仍能像一个属灵人那样思考并理性谈论,这是因为人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也就是真理中,并从这光看东西。但他的意愿无法以同样的方式被提升到天堂之热,也就是爱中,并从这热行动。这就是为何除非一个人是属灵的,否则真理和爱在他里面不会构成一体。这也是为何人能说话;正是这一点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正因当意愿尚未被提升到天堂时,理解力就能被提升到天堂,所以人才能被改造并变得属灵;不过,在他的意愿也被提升之前,他还没有开始被改造并变得属灵。由于理解力超越意愿的这种优越能力,一个人,无论是何性质,即便是邪恶的,仍能像属灵人那样思考,从而理性谈论。尽管如此,他仍不是理性的,因为不是理解力引导意愿,而是意愿引导理解力。理解力只是教导并指明道路,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5节)所说明的。只要意愿不与理解力一起在天堂,此人就不是属灵的,因而不是理性的;因为当由他的意愿或爱来决定时,他会扔掉关于神、天堂和永生的理性思维,反而捡起凡符合他的意愿或爱的东西,并称这些东西为理性。不过,这些问题将在关于天使智慧的著作中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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