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14

Life114.对于

Life114.对于上述内容,补充以下两点:

⑴对每个人来说,基督的仁爱在于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或说从事有用的职业。人若避恶如罪,每天都在行善,并且本身就是自己在共同体中的功用。公共利益和个体的每个成员的利益以这种方式得到照顾或提供。

⑵他所行的其它一切事严格来说不是仁爱行为,而要么是仁爱的进一步体现,要么是仁爱的责任,要么是仁爱的义务。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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