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05

Life105.由于

Life105.由于人里面有来自主的这种回应和返回的能力,因而有这种相互合作的官能,所以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做个交代,并照它们受报应。因为主说:

人子要来临,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并且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3)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如果人里面没有这种回应的能力,就可能有这种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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