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

Life1.凡拥有宗

(一)一切宗教都与生活有关,宗教生活就是行善 

Life1.凡拥有宗教的人都知道并承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受到诅咒;因为他知道并承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不仅对神,也对邻舍思想善事;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则不然。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爱,凡他喜欢的,他不仅愿意去做,还愿意去思想。我们之所以说,生命在于行善事,是因为行善事与思想善事行如一体。这两件事若不在一个人里面行如一体,就不是他生命的一部分。有必要在下文解释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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